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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沿革

  南投縣警政在日據時代屬台中州,在南投、新高、竹山、能高等四郡設有警察課。民國卅四年台灣光復後,廢州為縣(台中縣)、易郡為區,縣設警察局,區設警察所,至民國38年各警察所改制為警察分局,當時境內有4個分局,另增設中峰警察分局,以維山地治安。
  民國39年10月全台行政區域調整,本縣始自台中縣劃出,設立南投縣,警察局亦同時成立。當時的組織,除局長外,內設秘書及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課、督察室、人事管理員、主計室,轄南投、玉山、竹山、能高、中峰等五個分局,1個直屬分駐所、11個分駐所、74個派出所、182個警勤區,另設1個刑事警察隊。民國40年2月奉令撤銷中峰分局,將仁愛鄉劃歸能高分局,信義鄉劃歸玉山分局,在縣警察局內增設一山地課,主辦山地警務。同(40)年10月將南投、能高、玉山等3分局易名為草屯分局、埔里分局、集集分局。民國42年10月於仁愛鄉設霧社分局、信義鄉設開化分局,民國45五年霧社分局易名為仁愛分局,開化分局易名為信義分局。民國47年7月於南投鎮設南投分局,轄南投、名間2鄉鎮。民國58年元月成立中興分局,以確保中興新村省政府中樞之安全。民國82年7月戶警分立,民國88年3月18日縣消防局成立,警消分立。103年5月1日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本局組織除局長、兩位副局長、主任秘書外,內設秘書、行政、保安、防治、法制、督察、保防、資訊、外事、訓練、後勤、鑑識、公關等13科,政風、會計、人事等3室及勤務指揮中心、民防管制中心,另設有刑事、少年、保安、交通、婦幼等5個直屬警察隊。轄有南投、中興、草屯、竹山、集集、埔里、仁愛、信義等8個分局,6個分駐所、84個派出所。
  民國卅九年縣警察局成立當時,局址設於南投鎮民生街六二號(日人遺留武德殿,現已建修為「縣史館」),民國64年5月遷入,設於南投市中興路662號。後因民國88年921集集大地震(規模芮式7.3級),辦公廳舍嚴重損壞,暫遷至南投市中興路669號。於民國89年3月24日奉縣長彭百顯核定南崗工業區陸軍「明德營區」特撥1.8公頃土地,作為本局新建大樓用地,歷經2年洽辦,迄於91年3月28日由行政院正式核准撥用,同年7月20日開工,93年4月30日完工,同年9月23日啟用;新建辦公大樓規模為國字型,地上7層、地下2層之RC構造,地址為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。本局新建辦公大樓能建造出雄偉、氣派的風貌,不但成為本縣指標性之建築物,更為全國模範建築。

南投縣政府警察局-轄區

最後異動時間:2023-06-09 下午 02:06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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