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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處理效率指標

案件處理效率指標
  類別 申請項目 手續及應備證件 應繳證件 處理程序 時間及費用 承辦單位
* 交通類 營業小客車執業登記證 一、持有職業駕駛執照者
二、申請人親自至本隊報名考試
一、申請書三份
二、國民身分證
三、職業駕駛執照正本
四、二吋照片六張
五、執業事實證明文件
申請→審查→講習→測驗→登記→發證
三日內
交通隊
(049)2370437
* 行政類 電氣警棍、警棒、電擊器執照申請 一、電氣警棍、警棒、電擊器徐許可廠商申請書
二、負責人資料片
三、廠商申請製售(賣)警械申請、具結書
一、檢具機關、學校證明或公司、行號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具結書
二、負責人及使用人身分證影本,使用人半身照片三張,使用人、負責人審核表格各二份
三、定製或購置之電氣警棍、警棒、電擊器規格、數量及生產廠商製售證明文件
行政科
(049)2221824
* 戶口類 失蹤人口查尋 失蹤人口之家(親)屬持相關證件,向警察分駐(派出)所報案,經受理後,即依規定輸入電腦全面查尋 一、報案人及被失蹤人之身分證明文件(如戶口名薄、身分證、駕照、學生證等)
二、繳交被失蹤人最近照片乙張
分駐(派出)所受理報案後,即依規定輸入電腦全面查尋。 隨到隨辦 防制科
(049)2236754
* 保安
(民防)類

入山許可證申請-山地經常管制區
由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或團體出具載有入山人數、事由、前往地區、停留期間之證明文件、(集體申請者另附申請名冊一式三份;攀登三千公尺以上高山者另附計劃書及路線圖) 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或回國華僑證正本或影本 隨到隨辦 保安科
(049)2234394
或仁愛、信義分局
* 保安
(民防)類
入山許可證申請-山地特定管制區 申請名冊一式三份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隨到隨辦 保安科
(049)2234394
或仁愛、信義分局
* 保安
(民防)類
自衛槍枝申請執照 每兩年換照一次,填記換照申請書兩份,相片三張,槍照工本費分六十元及三十元 一、身分證影本
二、槍枝查驗證
三、槍枝照片
一、送所在地分駐(派出)所簽
二、分局審查
三、警察局(保安民防課)核發槍照
二天
三天
七天
保安科
(049)2234394
* 保安
(民防)類

人民或團體集會遊行申請
一、室外集會、遊行,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,於六日前向當地警察分局申請;其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轄區時,向轄區警察局申請許可
二、因天然災變或其他不可預見之重大事故而有正當理由者,得於二日前提出申請
一、集會遊行申請書、代理人同意書、糾察員名冊、集會場地使用意書
二、遊行須附遊路線圖
一、室外集會、遊行申請之許可成不許可,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
二、依申請手續第二項之規定提出申請者,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,以書面通知負責人
因天然災變或其他不可預見之重大事故,而有正當理由者,得於二日前申請 保安科
(049)2234394
* 外事類 警察記錄登記證明書 一、身分證明文件,若須填註英文姓名者,請附護照資料頁影本一份
二、外僑檢附護照或外僑居留證正本、影本一份
三個工作天
一份100元
外事科
(049)2234302
代辦者須附委託書
最後異動時間:2017-08-03 下午 06:5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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