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0322中和社區、0323向山遊客中心、0330南投准天宮路口停讓交通安全宣導
自112年3月31日起,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,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,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(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),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、大型車處罰2800元,一律提高為3600元,另針對非號誌化路口罰則一併提高,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、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、車道數相同時,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,或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、標線指示,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、小型車處罰1500元、大型車處罰1800元。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,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、小型車處罰1500元、大型車處罰1800元。
本局除積極執法外,交通隊交通安全宣導小組配合於各項場合加強宣導行車停讓、無號誌路口停讓,於3月22日前往永和社區、3月23日前往向山遊客中心、3月30日前往南投准天宮辦理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