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外出加強住宅巡邏安全維護須知 1、依據:內政部警政署函頒「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規定」。
2、本局提供網路受理服務期間為非假日上班時段,若於假日期間提出申請者、申請日與外出日間隔3日以內者,請改以撥打一一○電話、或親赴轄管分駐(派出)所方式辦理。
3、注意事項: (1)使用網路申請服務填寫資料時,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,俾利本局規劃後續相關安全維護事宜(本局對申請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)。 (2)若使用免費電子信箱,確認信容易被誤判為【垃圾郵件】。